根据吉林市人才市场的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指示,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审核及发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毕业生(需持有《低保证》/低保折/低保卡)。
2.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年度内贷款合同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上报材料
学生准备:
(一)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申请表》(详见附件),学校初审后加盖公章(学生填写后由学校资助部门统一盖章),并提交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二)城乡居民享受最低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的毕业生毕业年度内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详见附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内不用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只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系统截图盖扶贫办的章),由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且复印件需标明“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
(六)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的原件,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一览表
类别 |
材 料 |
低保家庭 |
申请表(附件一)1份,加盖学校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1份 |
吉林省外学生提供:低保证/低保折/低保卡(原件及1份复印件) |
吉林省外学生提供:低保证明(县(市)、区级以上民政局开具)(原件) |
全体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学登记表复印件(学校盖章) |
贫困残疾人家庭 |
申请表(附件一)1份,加盖学校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1份 |
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
贫困家庭证明(县(市)、区级以上扶贫办出具)(原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学登记表复印件(学校盖章)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申请表(附件一)1份,加盖学校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1份 |
扶贫卡或扶贫办系统截图加盖公章(原件及1份复印件) |
贫困家庭证明(县(市)、区级以上扶贫办出具)(原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学登记表复印件(学校盖章) |
残疾毕业生 |
申请表(附件一)1份,加盖学校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1份 |
残疾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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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毕业生 |
申请表(附件一)1份,加盖学校公章 |
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1份 |
贷款合同复印件,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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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申请学生递交材料大致分为3部分:材料中的原件、最终审核存档材料(申请表、材料中原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请按此顺序叠放)。
2.按照吉林市人才市场要求,为便于审核、存档,本年度学生求职补贴材料按照“一人一档”原则予以递交,请申请学生自备档案袋(纸质)按要求装入材料。档案袋示例见附件。
档案口袋上需注明如下信息:
A.申报类别(档案正面左上角——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助学贷款)
B.学院、班级、姓名、电话(档案正面)
C.递交原件名称(档案正面正中)
D.档案袋编号右上角(学院上交时统一编写,用铅笔填写号码,助学贷款排在前面,其他类别依次排在后面)
学院上报:
1.《XX学院吉林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低保家庭汇总表》
2.《XX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明细表》
3.《XX学院助学贷款系统查询汇总表》
【注】:
各学院上报材料时请按照申请求职补贴学生类别分别汇总上报,递交档案材料档案请按《XX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明细表》顺序予以标识排列。
‚求职补贴五种类别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多交。
四、上报材料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起止时间 |
负责部门 |
1 |
材料收取、上报 |
2020.10.30—2020.11.04(上午11点) |
各学院 |
2 |
材料初审、呈报、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
2020.11.04—2020.11.09 |
学生奖励与资助科 |
3 |
材料复审 |
2020年11月-12月 |
市人才市场、市财政 |
4 |
材料原件返还 |
2020年12月末(预计) |
学生奖励与资助科、各学院 |
5 |
补贴款发放 |
待定 |
市财政(不要着急,每年都会有延迟) |
五、材料报送地点: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6
六、咨询方式
本学院辅导员
七、申请表填写注意问题:
1.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直接打印形式无效)。
2.该表所填内容可手写或直接打印,“申请人签字”处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11月3日。
八、申请类型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申请低保家庭的学生注意:低保证持有者必须是本人或者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均不符合申请条件。吉林省内低保不用开证明,不用上交相关材料(省内低保会到省里统一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在有效期的直接剔除)。
2.低保证明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乡镇、街道均不可以。
3.低保折或卡,要有低保字样,或银行明细有低保字样,银行明细要有银行加盖公章。
4.贷款合同,要有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至少两枚公章。合同学生本人签名不要漏下。
非开行贷款,例如农村信用社、地方银行,若无合同原件(原件仅一份在银行存档),需去贷款银行复印,注意合同复印件要公章齐全,需加盖银行及资助部门公章。
合同复印件、装订方式需与原合同一致(例如开行贷款合同仅一页,为反正面合同,复印件也应按此复印)合同上需注明“此件复印于原件”
贷款合同如果有多年多份,只需上交一年一份。(贷款合同为所读学制内的任意一年合同复印件即可。研究生的学生,必须提供研究生阶段的贷款合同复印件,本科阶段的合同不可以。)
电子表格中所填贷款起止时间要与上交合同相符。
5.“建档立卡”是指学生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建档立卡,不是学校的。
6.入学登记表由学院提供(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办公章)
九、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不可过期。过期身份证可用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代替,等正式身份证下来以后再行替换。
2.各学院请指派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相关材料请汇总于学院后统一上报(如果研究生在学院上交,电子表格和档案袋要与本专科一起汇总上交)。
3.本年度,因降级、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毕业者不在此次申请之列,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申请过求职补贴并已经通过申请的学生不可再申请。
4.如果学生家庭类型符合2种以上,请自愿选择一种申领,按一种上报材料,不可申报多种类型。
5.递交申请学生需按时上报材料,因个人原因未按时递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6.注意:银行卡必须是学生本人的交通银行I类储蓄卡,开户地区不限。其他任何情况,钱是打不进去的(他人银行卡、Ⅱ类储蓄卡、信用卡都打不进去钱)
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