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2016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吉教资助【2016】60号)文件指示精神,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价格补贴资质的评审工作现已展开。请各院系按按要求开展工作,详情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建档全日制本专科贫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0元/人。
三、院系名额
详见附件。
四、上报材料要求
汇总“XX院系2016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价格补贴拟上报学生明细”(要求excel上报,具体字段包括院系、班级、学号、姓名、困难类别—低保/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于2016年11月1日中午11:00前发送至黄丹老师处。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1.历年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及院系掌握的2016级孤儿、烈士子女必须涵盖其中,请院系认真核实。
2.院系录入报表请注意学号、班级、姓名等相关信息准确。
学生奖励与资助科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