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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思想教育科 

思想教科科长职责:

1)协助分管副部(处)长做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主旋律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

2)负责协调院(系)做好学风建设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教育发展研究团队的遴选组建和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培育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学生操行学分的成绩备案和重修学生公益劳动岗位的统筹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例会的组织、学生工作简报编印和部门网站建设等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8)负责组织辅导员日常教育培训、考核评优和职业能力大赛、相关比赛等工作。

9)负责协调院(系)做好班主任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优等工作。

10)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工作实绩认证和工作状态考核评价的组织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思想教育科科室职责:

1)负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主旋律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2)负责协调院(系)做好学风建设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教育发展研究团队的遴选组建和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培育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学生操行学分的成绩备案和重修学生公益劳动岗位的统筹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例会的组织、学生工作简报编印和部门网站建设等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8)负责组织辅导员日常教育培训、考核评优和职业能力大赛、相关比赛等工作。

9)负责协调院(系)做好班主任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优等工作。

10)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工作实绩认证和工作状态考核评价的组织工作。

 

二、学生事务科

学生事务科科长职责:

1)协助分管副处长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体系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辅导员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籍变动材料的审核、登记、存档工作。

4)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审核、登记、公告和存档、解除等工作。

5)负责应对学生申诉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6)负责新生编班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7)做好协调、组织学生各类大型活动和校园清雪工作。

8)负责专升本考试报名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9)管理学生工作部(处)的印章。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务管理科科员职责:

1)完成学生证发放、注册、补办工作及校徽的发放工作。

2)做好文书档案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工作。

3)做好学工部发文的登记、发放、保管工作。

4)学生工作部(处)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保管等工作。

5)负责接待校内外人员的业务咨询、来访等工作。

6)负责学工部档案的归档及部门考勤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相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奖励资助科

奖励资助科科长职责:

1)协助分管副处长负责制定学生助学体系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评优评奖等各类奖励工作。

3)负责学生国家(省)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工作。

4)负责应征入伍学生材料的复审、上报及专项资金的转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核定与上岗人员的审批工作。

6)负责年度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在校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与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各学院辅导员进行学生学宿费、贷款的催缴清欠工作。

7) 负责在校学生年度医保参保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工作。

8)负责各院系申请学费减免学生相关材料的认证、审核工作。

9)负责沟通、协调学校与省教育厅、银行、医保中心等部门的业务关系。

10)负责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和助学实践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奖励资助科科员职责:

1)做好学生各类评优评奖工作的材料汇总、审核、登记、存档和公告。

2)负责指导院系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完成对全校贫困生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3)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和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等资金的发放工作。

6)负责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合同签署、档案管理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的录入等工作。

7)负责对贷款毕业生的基本信息采集及系统中毕业确认的指导工作。

8)负责在校学生医保参保数据的核实、上报及保费收取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每月医保、商保材料的汇总及医保理赔存折的发放工作。

9)负责学生欠费情况的统计、反馈、催缴及贷款毕业生贷后还款管理、催缴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生活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生活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科级):

1)协助分管副部(处)长做好生活区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指导院(系)在学生生活区开展教育管理和优良寝室创建工作。

3)负责指导学生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选聘、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区的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5)定期开展学生生活区管理与服务的调研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责(副科级):

1)协助分管副部(处)长做好生活区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指导院(系)在学生生活区开展教育管理和优良寝室创建工作。

3)负责指导学生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选聘、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区的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5)定期开展学生生活区管理与服务的调研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活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生活区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指导院(系)在学生生活区开展教育管理和优良寝室创建工作。

3)负责学生生活区纪律、卫生的检查和通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区的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指导学生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选聘、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生宿舍寝室的划分和调整工作。

6)负责学生校外住宿手续的审批备案工作。

7)负责协调院(系)组织学生做好校园清雪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职责:

1)协助分管副处长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经验总结。

2)负责制定中心的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策划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扩宽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渠道。

4)负责制定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方案及流程,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

5)负责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对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与考核。

6)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危机排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7)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8)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

9)负责特殊时期(如非典、甲流)及重大事件后心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安排中心成员对全校学生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10)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研究,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合作、交流、科研活动。

11)负责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职责:

1)通过面谈、网络、电话等方式开展个体心理咨询;

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团体辅导和心理素质的拓展训练;

3)负责指导院系及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任务;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并定期提交研究报告;

7)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维护更新;

9)负责中心各类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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