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吉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2〕1196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东北电力大学国家(省)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提交学校国家(省)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同意推荐电气工程学院张永兴等56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15日
接待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接待地点:大活三楼326
接待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807389(办)
电子信箱:ddxszz@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9日